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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,宣恩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、宣恩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成立,这标志着该县试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工作正式实施。据悉,宣恩是我州首个试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的县市。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,实现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分离,4月以来,宣恩县确定财政局、教育局、发展改革局、交通运输局、住建局、水利水产局、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扶贫开发办等9个县直单位为试点单位。试点单位不再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组长一职。新成立的派出纪工委(监察分局)直接负责这9个试点单位及所属系统的监督检查、督促协调指导工作,受理对这9个试点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,经县纪委、县监察局批准后,对其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核、调查。
据悉,试点单位还确立了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专干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由此形成了县纪委监察局、派出纪工委(监察分局)、部门分管领导、党风廉政专干“四级联动”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。 |